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等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7-05-08  |  编辑:编辑:组织人事处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办公室: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意见》《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内教育的好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专门制定了意见。这次制定的四个意见是我省贯彻中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对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验做法的系统总结,认真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行支部主题党日,重在通过固定党日时间、明确活动内容、分类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重在通过规范制度执行、全程痕迹记录、定期督促检查,把“三会一课”打造成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重在通过分类定标、量化积分、精准考评,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重在通过明确述评内容、改进述评方法、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建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这四个意见聚焦问题、各有侧重、同向发力,对于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对于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自觉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于更好地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把四个意见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今年,要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加以落实。同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模式,积极探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方法途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防止简单应付、变形走样。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9日


 

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现就在全省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提出如下意见。

一、固定党日时间

党支部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基层党委应对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作出统筹安排。

二、明确参与对象

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流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三、合理确定主题和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国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公开承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应在党日活动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基层党委要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党委委员每人至少要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

要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群、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离退休党支部可以适当简化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各级党委要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

纪实管理的意见

 

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组织生活在基层更加经常、认真、严肃,现就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党课至少每半年1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等。

“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贯彻问题导向,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依托网络平台、新媒体资源、红色教育和党性锻炼基地,创新“三会一课”的具体方式,探索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动支部书记、先进典型、专家学者、普通党员上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防止照本宣科。

二、明确“三会一课”的纪实措施

“三会一课”纪实工作由党支部具体负责,一般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制定年度计划。年初,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规范记录内容。按照准确、完整、清晰的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会情况和详细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记录本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编印下发,党支部明确专人(一般为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定期报告情况。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涉及重点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决议的,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党支部要探索利用互联网、党员微信群、党务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电子文档等形式,对“三会一课”进行全程记实、痕迹化管理。基层党委对每个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联系,对其开展“三会一课”从严指导把关。涉及发展党员、党内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重大事项时,视情派人列席指导。

三、强化“三会一课”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作为严格组织生活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抓常抓细抓长。党委组织部门和行业系统党(工)委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随机抽查、个别访谈、定期调阅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市州委组织部、省直行业系统党(工)委每年对本地本行业系统党支部的抽查比例应不少于2%,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的抽查比例应不少于10%。基层党委要建立管理台账,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1次抽查,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

要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内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意见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先行在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分类明确具体积分内容。

三、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各级党(工)委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

“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

 

为更好地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实,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述评对象

“双述双评”是指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书记定期分别向基层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分别接受基层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述评对象为全省所有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或二级单位设立党委的,应结合实际,将党委书记作为述评对象。

二、述评内容

“双述双评”的重点是党支部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

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深入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基层党委可以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责,分类确定“双述双评”的具体内容。对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尤其要突出推行党务、村务(居务)公开,打击村痞村霸、宗族恶势力、非法宗教行为,破除封建迷信、打牌赌博陋习等内容。

三、方法步骤

“双述双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年底前完成,由基层党委具体组织实施,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基本步骤是:

述评准备。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报基层党委审核。

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基层党委应派人到会指导。农村、社区党支部应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向基层党委述职。基层党委召开述职评议会,党支部书记集中进行述职,由基层党委负责同志点评,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评定等次。基层党委根据述评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对党支部书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要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作出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工)委要将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各基层党委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双述双评”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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