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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

发布时间:日期:2015-09-28  |  编辑:编辑:生物工程学院

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

三方协议书

 

送培学校(简称甲方):

基地学校(简称乙方):

参培学员(简称丙方):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规范我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管理办法》精神,就甲方选送丙方       到乙方和基地企业进行企业顶岗实践培训的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期限

培训时间为              日到               日。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为丙方申请参加专业对口的企业顶岗实践培训,并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与丙方共同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宣传发动工作;

2、培训开始前做好对丙方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和专业基础培训工作,确保丙方具备顶岗实践的基本素养和基本专业能力;

3、负责丙方在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期间的跟踪管理,协助乙方做好学员企业顶岗实践培训工作时间内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并配合乙方做好对丙方的纪律考勤、成绩考核等工作。

4、负责为丙方办理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期间的意外伤害等保险,为学员提供意外保障。

5、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职工出差培训财务规定和标准,对参培学员在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期间给予相应的出差培训补助和报销相关差旅费。

6、负责处理丙方在企业定岗实践培训期间发生的属于丙方责任的意外事件。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联络安排适宜的企业顶岗实践培训岗位,提供必要的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条件和安全健康的企业顶岗实践培训环境;

2、依据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任务,负责培训项目实施的具体规划、组织管理、过程监督、考核评价;

3、负责与基地企业协调解决培训中的岗位轮换安排、指导教师安排及学员生活保障等各项事宜;

4、负责与基地企业协调解决学员顶岗工作劳动保护用品、设备等工作条件,为提供学员良好的生活、后勤保障等服务,协助甲方做好学员业余时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5、与基地企业共同对顶岗实践培训学员进行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谨防发生意外事故;

6、办理学员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期间的意外伤害等保险,学员在工作过程发生的工伤事故,按意外伤害等保险规定三方配合协同处理,对于由于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意外,由学员自己承担责任;

7、及时与企业协调解决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期间出现的相关问题;

8、及时向省教育厅相关管理部门汇报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的进展情况,向甲方通报学员培训情况,并有权依据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有违纪违规行为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丙方作出相应处分。

四、丙方责任与义务

1、服从甲方和乙方管理与安排,珍惜顶岗实践培训岗位,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和要求,完成顶岗实践培训任务;

2、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期间及时主动联系培训基地校企双方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以及甲方管理人员,定期汇报企业顶岗实践培训情况;

3、严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培训基地指导老师的指导与培训基地的考核,尊重培训基地的员工;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迟到、旷工、误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等不能按要求完成培训,或培训考核未能合格,或提前单方面中断培训等情况,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5、遵守企业相关保密规定,按企业要求与企业签订相关保密协定,严格保守企业技术与管理等机密, 对于泄露企业机密引起的后果由丙方承担完全责任。

6、企业顶岗实践培训工作与生活期间,严禁乘坐不法车辆或无证驾驶车辆,严禁参加传销、诈骗、聚众闹事等不法组织或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聚众闹事等违纪违规活动,不得向培训基地提出不合理要求。

五、事件处理

1凡因丙方违规、违纪、违法或者个人原因而造成事故或影响培训基地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或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等不良后果的,由乙方将情况通报甲方,并视情节轻重对丙方作出警告、严重警告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乙方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同意后,对丙方作出考核不合格、终止培训等相应处理。

2、对考核不合格或被乙方终止培训的丙方,甲方根据本校的规定另作相应处理,其中,年度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3、丙方受到乙方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后,若在培训期间确有改正,表现良好,乙方可取消处分;若丙方没有改正则不能取消处分,丙方结业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4、因丙方违规操作或违反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人身意外伤害等后果,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给予必要配合,责任由丙方承担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依据《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培训管理办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省教育厅留存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身份证号:

校长签字:                      院长签字:                 学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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