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发布时间:日期:2020-12-15  |  编辑:编辑:学生工作处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0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计划2020年12月上旬召开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16.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86%

17.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项)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89%

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  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委负责。

第五条  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成员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并向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八)学生请求帮助时,必须认真对待,热心服务。

第十条  成员的基本能力:

(一)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一条  成员的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及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三次未能完成任务的主动退出学生会。

(三)参加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

(二)负责向学生宣传学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处工作指示;

(三)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讨论并制定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学生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四)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院(系、部)学生分会和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改进工作方法;

(五)监督各部门(学生分会)工作情况,并向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各院(系、部)党总支汇报;

(六)积极完成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各院(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一般情况下)。

第十四条  学生会现设办公室、学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保部、信息部共六个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组。各部处设部长(或主任)一名,设副部(或副主任)一至两名。

第十五条  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学生会(学生分会)内部日常事务处理与协调,切实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从”工作;

2、负责学生会(学生分会)工作制度的起草、打印和分发工作;

3、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物质采购工作;

4、负责学生会的涉外事宜,增强外部联系,促进与外界的了解与交;

5、完成主席团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学习部

1、策划和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经验交流及竞赛活动;

2、对各班级纪律以及缺勤率进行检查与督促;

3、配合各院(系、部)老师搞好学风学纪建设,坚持每天开展学风学纪检查评比;

4、协助完成主席团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部

1、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文明监督岗工作;

2、负责院学生会(学生分会)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处及相关院(系、部)

3、负责开展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包括校风学风建设、行为习惯养成等)

4、协助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生活部

1、每周例行抽查学生宿舍,协助进行星级宿舍审核、评比;

2、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开展校园勤工助学与勤工俭学工作;

3、配合学院有关部门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协助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体保部

1、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各项有益身心的体育活动,协助和组织好学院体育活动,给大学生一个展现热情活力和青春魅力的舞台;

2、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弘扬“团结、拼搏竞争”的体育精神;

3、协助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部

1、负责管理“邵阳职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

2、协助管理文体馆,及舞台灯光音响调控;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拍摄;

4、协助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二)协助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及时向各院(系、部)教学负责人或教务处反映学生对教学效果、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文明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服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部长、副部长例会每周一次,作本周工作总结,并讨论下周活动计划;各部门每周至少一次部门例会,会上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涉及到两个或以上部门开会要先向主席或副主席申请。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十九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主席、部长、干事均不得无故迟到。

第二十条  每学期初各部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综合各部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期终主席对各部工作进行总评,进行成员考核。

第二十一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有书面申请计划,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预算等,并至少提前一周上交分管副主席,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宣传、新网)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期达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活动更好的开展;在活动结束以后,召开一次总结会,并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交由办公室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二十二条  大型活动前需召开一次部长级准备会,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值班表,轮值部处安排人员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协助团委、学生工作处及学生会的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及时传达信息,加强学生与学院老师的沟通;不得在办公室喧哗、打闹,文明礼貌,保持办公室整洁与卫生,主席团定期检查实施。

第二十四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部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五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并提供正式发票。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七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细则:

(一) 以每一学年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二)评定采取各部成员自评,主席综合评决的方式。

(三)学生会成员均可以在奖学金测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为基本依据。

(四)如成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将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节严重者,将不予以加分。

第三十条  其他奖惩措施:学生会成员按规定、按要求出席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各项会议,负责任地完成各项任务,并注意态度,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对于无故缺席者或缺席理由不当者、对于累计迟到次数较多者、对于办事拖沓或办事不力而耽误工作者、对于对同学态度无理或不端正者、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者,学生会均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工作得力者、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均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奖励包括表扬、部门内奖励、升职、学生会奖励、院团委奖励。学生会处罚包括批评、学生会内处罚、除名、学院通报批评。

第六章  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 .

第二十二条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各班班委是学生会主要的合作力量和团结力量,负责本班内部事务,学生会尊重其独立性,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但在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中,各班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与协调。

第三十三条  各班班委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同学的心声、提出建议或意见。学生会有义务与各班班委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以改进、完善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与学生社团、各院(系、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相互尊重各自的独立性及各自的权益,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相互交流与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在与其他学生组织产生矛盾和冲突时,以尊重对方权益和维护本学生会权益为前提。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最终修改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申淇源

团员

电梯学院

2018

2

副班长

2

罗健妮

团员

信息系

2018

5

生活委员

3

申亮

团员

信息系

2018

17

心理委员

4

嘎桑尼玛

团员

生物系

2018

16

班长

5

唐雅琴

团员

财会系

2018

14

心理委员

6

吴艳萍

团员

生物系

2018

15

班长

7

段雄

团员

信息系

2019级

17

副班长

8

周权

团员

电梯学院

2019级

12

生活委员

9

唐盼盼

团员

生物系

2019级

6

副班长

10

刘鸿城

团员

信息系

2019级

4

心理委员

11

钟小梦

团员

生物系

2018级

5

生活委员

12

黄浩

团员

电梯学院

2016级

2

副班长

13

胡泽鹏

团员

建筑系

2019级

8

体育委员

14

唐瑾珏

团员

电梯学院

2019级

6

副班长

15

龙江威

团员

电梯学院

2019级

7

班长

16

曾玲微

团员

生物系

2019级

4

心理委员

17

许齐田

团员

信息系

2018级

5

生活委员

18

周世昌

团员

汽车学院

2016级

12

心理委员

19

张莎

团员

财会系

2016级

14

体育委员

20

罗尧缘

团员

汽车学院

2019级

8

副班长

21

唐磊

团员

电梯系

2019级

7

文娱委员

22

何高达

团员

信息系

2019级

12

心理委员

23

戴小逸

团员

信息系

2019级

6

体育委员

24

姚雯

团员

财会系

2019级

8

副班长

25

何慧玲

团员

财会系

2019级

4

班长

26

雷蕊菁

团员

信息系

2017级

9

文娱委员

27

覃方涛

团员

建筑系

2019级

7

生活委员

28

廖沈阳

团员

信息系

2017级

10

班长

29

钟艳红

团员

财会系

2019级

21

心理委员

30

敬帅

团员

财会系

2019级

5

生活委员

31

罗军兵

团员

电梯学院

2018级

4

体育委员

32

周维聪

团员

生物系

2018级

8

生活委员

33

唐圣龙

团员

信息系

2019级

3

心理委员

34

李璐

团员

信息系

2017级

9

体育委员

35

艾芬宇

团员

信息系

2017级

7

生活委员

36

钟灿松

团员

生物系

2019级

4

班长

37

李志强

团员

信息系

2018级

6

文娱委员

38

冯宇

团员

信息系

2018级

5

心理委员

39

颜丽明

团员

生物系

2019级

5

生活委员

40

黎祜勇

团员

电梯学院

2017级

4

班长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4名,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在学生会、各院(系、部)学生会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团委、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党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4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4人)的无效。

、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

、选举设监票人2、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第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本办法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计划于202012月上旬召开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应选名额为40名,委员候选人43名,差额3名。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在学生会、各院(系、部)学生会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团委、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办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党委同意。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实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学生委员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余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

、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不划任何符号,不同意的划“×”,放弃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43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43人)的无效。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学生委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由大会主席团投票,接着由各代表团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4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总监票人是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十一、本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工作团委等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院(系、部)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院(系、部)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五条 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 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2019年11月,学校党委在创建文明高等学校推进会上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指导。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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