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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6-11-09  |  编辑:编辑:财会工商系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03号)要求,现将2017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四类。

 二、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院可申报一般项目6项,如申报数超过限额,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必须属实,项目组人员须本人亲笔签名。对于学院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院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2.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3.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建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含2项,包括在研的教育厅各类项目包括开放基金等项目和本次申请的项目);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4. 项目申报者请认真学习《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和《关于2017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 503号),务必严格按照其有关规定申报,避免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被直接淘汰。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材料撰写。从即日起至20161118日之前,申报个人在学院办公OA系统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申报书模板,线下进行填写(学校初评前,无需个人网上申报)。各申报者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确保申报质量。

 2. 初评材料收取。 2016年1118日,各申报者将填写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报至科研学报部。

 3. 组织初评。 2016年1122日之前,科研学报部组织专家评选出上报项目。

 4. 上报材料修改和网上提交、审核。2016年1125日之前,学院初评通过后的申报者凭科研学报部分配的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科研学报部将于1125日进行网上集中审核。

 5. 最终上报材料收取。2016年1128日,科研学报部收取网上审核后的上报材料。个人上报材料内容:(1) 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必须是经网上审核后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的打印件,否则无效(2)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3)申请书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并在纸质材料报送前先发送至科研学报部邮箱(不接受U盘转),邮箱地址:syzykyxb@163.com

 6. 材料整理上报。 2016年1129,科研学报部整理正式上报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关于2017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 503号)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研学报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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