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疫情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新冠肺炎病毒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疫情报告责任制,党委书记是学院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系(院、部)各总支书记为所辖部门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其他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报告责任,主要负责学院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三、建立摸清师生健康情况台帐。以班为单位线上填报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逐日收集学生体温、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等信息,并由辅导员负责做好台账报系(院、部)。以部门为单位填报教职工及其他用工人员体温、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等信息,并做好台账。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其他健康异常表现人员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院防控办及时处置。
四、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师生的健康信息由各系(院、部)和各部门报学院防控办,由学院防控办向邵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名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等),或有共用餐、饮水史时,及时报告。学院防控办接到报告并核实情况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向市疾控中心及市教育局报告相关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
(三)当学院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学院疫情防控办应当及时向上级防疫部门报出相关信息。
(四)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24小时之内向属在疾控中心及市教育局报出相关信息。(包括学生信息)
(五)、学院疫情报告人
第一报告人:黄秋林电话:13973989294
第二报告人:戴芳芳电话:13908421047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