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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毕业清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9-10-25  |  编辑:编辑:教务处

关于取消毕业清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等相关要求,为稳步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学生实际,确保在校学生如期毕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取消毕业清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9年下学期开始,所有考试考查课程经正常补考后不及格者,学院不再组织毕业清考,一律选择重修。

2.2019年11月15日至17日,对2020届毕业生(8、9月份已参加过毕业清考的学生除外)及2017届、2018届、2019届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组织毕业清考,补考不及格者,选择重修。

3.全院除2020届毕业生外的其他在校学生,在2019年下学期(不含本学期)之前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在2020年上学期增加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4.关于课程重修方式、重修时限、重修费收取、重修考试安排等,学院将出台专门的课程重修管理规定,规范课程重修的组织与管理。

5.各院(系、部)务必将取消毕业清考有关事项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好《取消毕业清考知情确认书》,此确认书由院(系、部)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并存档。

6.各院(系、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复习,确保考试效果。

附件:《取消毕业清考知情确认书》

                             教务处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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