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周末和节假日学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日期:2015-03-09  |  编辑:编辑:五年制大专部

 

五年制大专学生实行晚自习和在校寄宿制度。晚上、周末和节假日是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为加强该环节学生管理,明确职责,避免发生意外,特制定本办法。

1 班主任具体负责晚上、周末和节假日的学生管理工作,按照学院要求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

2 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各班主任应在校住宿,组织学生晚自习,维持学生就寝及其他相关管理秩序。

3 周末及节假日前,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特别是安全教育工作,如实汇报宿校学生情况,妥善安排好执勤学生干部(主要负责查寝及信息联络)。

4 周末及节假日,安排班主任值班(一般为2名)。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完成院部交给的工作任务(重点是查寝和处理突发事件),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汇报。

5 学生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班主任(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并视情况向年级组长汇报。

6 年级组长对本年级的学生工作负责,要认真做好各薄弱环节的督查工作,每周抽查不少于一次。遇到班主任求助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并视情况向总支副书记汇报。

7 总支副书记要组织年级组长对各薄弱环节的学生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要认真做好督查考评工作,每周抽查不少于一次。要妥善解决好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并视情况向总支书记汇报。

8 各薄弱环节的学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与年(期)末考核挂钩。

 本办法从2015年上学期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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