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2025-01-21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文

                                            邵职院教发20253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有关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设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长:   许洪范

副组长:马文高 曾宪高  芳(常务) 谭德展 刘正明

 员:蒋湘平 朱文华 李平兰 王永红 唐罡 杨桂婷 刘伟 杨哲 何少军 曾广喜 李丹 肖艳群 李海红 申志强 李小川 盛咏梅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蒋湘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飞、刘柳大山18890495441)负责具体工作

二、招生相关事项

(一)可报考专升本教育的本科学校

2025年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高校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招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湖南省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我省 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 (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 (简称竞赛免试计划)。本科学校面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退役免试计划报考具体办法见《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 (附件2)。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 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 2025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金奖);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四)招生专业

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对应目录》,附件3)为报考依据。

其中,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按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本专科专业的名称必须严格对应(专科中医骨伤专业 除外,可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方可报考相关执业资格证。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而导致不能报考有关行业资格证的专业,招生高校须在招生章程和分专业计划中作出明确说明。

(五)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所有考生于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 (2025 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 3 月下旬,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 5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附件2 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对应目录》要求填报 1所本科学校的 1个对应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 5所本科学校各1个对应的专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 130 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造假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集中审核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志愿填报前集中公示 7日。

(一)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本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及时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其中,对于脱贫家庭毕业生,省内户籍的经生源高校审核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 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户籍的以生源高校审核结果为准。各高校须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并对审核名单进行公示,确保真实

    (二)免试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省就业指导中心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免试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其中,生源高校负责审核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含外省毕业生)。报名截止后 5个工作日内,高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推荐审查表》 (由“专升本信息平台”生成并打印,见附件 4)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考试组织和管理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共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3门,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中任选 2门;专业综合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一般只设 1门专业综合科目。有关高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学校要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二)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考点设置在各招生本科高校,考生均在拟报考本科高校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等事项。

专升本普通计划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中下旬

)录取工作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须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4月上旬须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按照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 5 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招生高校可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 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招生高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 由各招生高校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各高校不得提前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

 四)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 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高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处负责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教务科研处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2.各二级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准确把握时间截点,具体资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各二级学院做好“专升本”免试推荐、脱贫家庭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工作。

4.各二级学院上报教务科研处的“专升本”资料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专升本”学生推荐监督工作,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

    1.湖南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高校名单

2.湖南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 取实施办法

3.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

4.湖南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推荐审查表

5、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1

 

 

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高校名单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 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 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城市学院、长沙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湘南 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涉外 经济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女子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 医药学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湖南信息学 院、湘潭理工学院、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张家界学院、湘潭 大学兴湘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 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 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文 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附件 2

 

 

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

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 退役大学生免试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专升本报名前已取得退役证(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 须提供相关证明)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前文退役免试计划报考资格),且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高校、专业及计划

退役免试计划招生高校为所有开展专升本招生的省属本科高校,招生专业原则上应为招生高校本年度安排专升本招生的所有专业,高校不得限定专业。免试专升本招生按专业对应原则进行,考生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简称《对应目录》)相关规定, 申请与本人专业对应的本科专业。各高校免试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并单独进行编制,原则上不做分专业计划,其中对于培养要求高的有关国控专业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可适当控制分专业计划并在录取系统中告知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报名信息(基本信息、就读高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上传退役证(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入伍时间、入伍地、在部队表现情况、退役时间等相关内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报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同时上传立功证书扫描件。往届退役大学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的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补报名,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分 别对考生进行信息核验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终审后进行集中公示。

四、填报志愿

退役大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未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填报免试计划的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不得参加高校的有关测试及录取。

(一)志愿设置。考生根据各招生高校计划和专业填报志愿。首次填报志愿时可填报1所高校的1个对应专业;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有计划缺额的将进行一次征集,未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首次填报志愿的要求,可同时选择2所高校的各1个对应专业。

 二)填报要求。考生须按照《对应目录》的要求填报相对应的本科专业。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对于医学、护理类等国控专业有关报考要求、学制年限,招生高校要将教育部及行业有关要求在招生章程予以明确。

五、测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招生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六、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机制组织进行。招生高校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学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及录取工作须在专升本 普通计划考试前全部完成。 已被免试计划录取的退役大学生不再参 加后续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首次填报志 愿高校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对于拟录取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招生高校完成录取后, 可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对于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须在 6月底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如期毕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2025年上半年退役的学生录取后及时将退役证提交给招生高校核验,并由招生高校进行存档备查,如不能提交退役证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竞赛获奖免试生参照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志愿 填报、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及录取等。

二)各招生高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制订免试生测试及录取具体操作细则。


 

附件 3

 

 

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  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101 农业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2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0905 林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4102 林业类

0828 建筑类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2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0905 林学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4103 畜牧业类

0903 动物生产类

0904 动物医学类

0906 水产类

4104 渔业类

0906 水产类

 

 

 

 

 

4201 资源勘查类

0705 地理科学类

0804 材料类

0812 测绘类

0814 地质类

1305 设计学类(仅限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专业对应, 专业代码 420107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202 地质类

0810 土木类

0814 地质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4203 测绘地理信息类

0705 地理科学类

0810 土木类

0812 测绘类

0828 建筑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204 石油与天然气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5 矿业类

 

4205 煤炭类

0806 电气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4206 金属与非金属矿类

0815 矿业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4207 气象类

0706 大气科学类

0902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4208 环境保护类

0703 化学类

0809 计算机类

0810 土木类

0814 地质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209 安全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10 土木类

0822 核工程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1207 工业工程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301 电力技术类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6 电气类

0808 自动化类

0811 水利类

 

4302 热能与发电工程类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6 电气类

 

 

 

 

4303 新能源发电工程类

0802 机械类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8 自动化类

 

4304 黑色金属材料类

0802 机械类

0804 材料类

 

4305 有色金属材料类

0804 材料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4306 非金属材料类

0802 机械类

0804 材料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4307 建筑材料类

0804 材料类

 

 

 

 

 

4401 建筑设计类

0809 计算机类

0810 土木类

0828 建筑类

0905 林学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305 设计学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402 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0828 建筑类

 

 

 

4403 土建施工类

0810 土木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0828 建筑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404 建筑设备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8 自动化类

0809 计算机类

0810 土木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405 建设工程管理类

0810 土木类

0828 建筑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4406 市政工程类

0810 土木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4407 房地产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4501 水文水资源类

0811 水利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4502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0810 土木类

0811 水利类

0823 农业工程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503 水利水电设备类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6 电气类

0811 水利类

 

4504 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902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4601 机械设计制造类

0802 机械类

0804 材料类

0806 电气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7 工业工程类

1305 设计学类(仅限专科工业设计专业 460105 对应)

 

 

 

4602 机电设备类

0802 机械类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6 电气类

0810 土木类

 

 

 

 

4603 自动化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8 自动化类

0809 计算机类

 

4604 轨道装备类

0806 电气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4605 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

0819 海洋工程类

 

 

 

 

4606  航空装备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9 计算机类

0820 航空航天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607 汽车制造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4701 生物技术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830 生物工程类

 

 

 

 

4702 化工技术类

0703 化学类

0802 机械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21 兵器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4801 轻化工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4802 包装类

0817 轻工类

 

4803 印刷类

0809 计算机类

0817 轻工类

4804 纺织服装类

0816 纺织类

 

4901 食品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4902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830 生物工程类

1007 药学类

1008 中药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208 电子商务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4903 粮食工业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5001 铁道运输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8 自动化类

0810 土木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5002 道路运输类

0802 机械类

0809 计算机类

0810 土木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5003 水上运输类

0802 机械类

0811 水利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5004 航空运输类

0802 机械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0820 航空航天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004 航空运输类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仅限专科空中乘务专业 500405 对应该本科类中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30208 

 

 

5005 管道运输类

0810 土木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5006 城市轨道交通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8 自动化类

0810 土木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5007 邮政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5101 电子信息类

0802 机械类

0806 电气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9 计算机类

 

 

 

 

5102 计算机类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809 计算机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8 电子商务类

1305 设计学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103 通信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9 计算机类

5104 集成电路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5201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11 护理学类

 

 

520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口腔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11 护理学类

 

 

5201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

1005 中医学类(中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11 护理学类

 

 

5201 临床医学类(中医骨伤)

1005 中医学类(中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11 护理学类

 

 

5201 临床医学类(针灸推拿)

1005 中医学类(针灸推拿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11 护理学类

5202 护理类

1011 护理学类

 

5203 药学类

1007 药学类

1008 中药学类

 

 

 

 

5204 中医药类

1005  中医学类(如报考中医学类专业,所获学历能否报 考执业医师资格证请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1008 中药学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0402  体育学类(仅限对应运动康复本科专业 0402067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205 医学技术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5206 康复治疗类

0402 体育学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5207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5208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0303 社会学类

0401 教育学类

0402 体育学类

0711 心理学类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5209 眼视光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2  临床医学类(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所获学历能 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请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5301 财政税务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5302 金融类

0203 金融学类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5303 财务会计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5304 统计类

0712 统计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305 经济贸易类

0201 经济学类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8 电子商务类

 

 

5306 工商管理类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8 电子商务类

 

 

 

 

5307 电子商务类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0809 计算机类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8 电子商务类

 

 

 

 

5308 物流类

0203 金融学类

0802 机械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208 电子商务类

5401 旅游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5402 餐饮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5501 艺术设计类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828 建筑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4 美术学类

1305 设计学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502 表演艺术类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5 设计学类

5503 民族文化艺术类

1305 设计学类

 

 

 

5504 文化服务类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601 历史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5601 新闻出版类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809 计算机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5602 广播影视类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9 计算机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5 设计学类

 

 

 

 

 

 

 

 

5701 教育类

0401 教育学类

0402 体育学类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701 数学类

0711 心理学类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1304 美术学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702 语言类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5703 体育类

0402 体育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仅限体育运营与管理专科专业对应, 专业代码 570311 

5801 公安管理类

0306  公安学类

5802 公安技术类

0831  公安技术类

5803 侦查类

0831  公安技术类

 

5804 法律实务类

0301 法学类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5805 法律执行类

0301 法学类

0303 社会学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5806 司法技术类

0301 法学类

0303 社会学类

0809 计算机类

 

5807 安全防范类

0831  公安技术类

0306  公安学类

 

 

5901 公共事业类

0303 社会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5902 公共管理类

0303 社会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本科专业类代码名称

 

 

 

 

5903 公共服务类

0303 社会学类

0401 教育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1209 旅游管理类

 

5904 文秘类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1202 工商管理类

 

说明:1.本科专业类依据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2.专科专业类依据为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及职业教育专业简 介(2022 年修订)。

3.报考本科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类等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具 有相关艺术专业基础。


 

附件 4

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免试推荐审查表

序号:

 

申请免试     

竞赛获奖学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期间入伍 毕业后入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高职(专科) 毕业学校


高职(专科) 专业






 

 

学习经历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奖惩情况


 

 

入伍经历

入伍时间


 

 

获奖情况

赛事名称


退役时间


获奖时间


是否荣立个 人三等功及      


 

获奖等级


 

 

初审意见

 

 

 

 

      日(签章)

 

省教育厅     

 

 

 

 

      日(签章)

注:竞赛获奖学生初审意见由生源高校出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审意见由生源高校 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出具;本表一式三份,竞赛获奖、士兵退役证等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附件5

湖南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2025年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高校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招生高校名单见附件 1 )。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 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 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以学信网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 届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 有解除处分的。

2.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

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 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在教育部核定的专升本总规模内结合我省经济社 会发展、各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 2025 年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及分校招生计划。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及计划编制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我省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 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各高校 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 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 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退役免试计划报考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录取实施办法》( 附件 2)。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 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四、招生专业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等院校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将就业状况作为招生专业安排的重要依据,重点安排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 下简称《对应目录》,附件 3 )为报考依据。

其中,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按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本专科专业的名称必须严格对应(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可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方可报考相关执业资格证。 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而导致不能报考有关行业资格证的专业,招生高校须在招生章程和分专业计划中作出明确说明。


 

五、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定本校 2025年专升本 招生章程,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于 2月中旬 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学校法定代表 人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 学类型、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考试方式、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或说明、免试计划的招生录取办法(含职业技能或适应性测试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考生申诉渠道等。招生高校可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报考要求。

六、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所有考生于 2025 2月下旬至 3月上旬登录 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 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5 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 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 次志愿填报安排在 3 月下旬,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 5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附件 2 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对应目录》要求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 1个对应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 5  所本科学校各 1个对应的专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 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  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  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  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  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130 /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七、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造假


 

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集中审核在报 名结束后进行,志愿填报前集中公示 7 日。

(一)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本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2 个工作日 内完成提交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及时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其中,对于脱贫家庭毕业生,省内户籍的经生源高校审核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 省外户籍的以生源高校审核结果为准。各高校须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并对审核名单进行公示,确保真实。

 二)免试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省就业指导中心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免试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其中,生源高校负责审核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含外省毕业生)。报名截止后 5个工作日内, 高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推荐审查表》( 专升本信息平台生成并打印,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八、考试组织和管理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 公共科目共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3门,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中任选 2门;专业综合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一般只设1门专业综合科目。有关高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学校要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二)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自行制卷。考点设置在各招生本科高校,考生均在拟报考本科高校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等事项。专升本普通计划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 4月中下旬。

九、评卷及公布成绩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招生高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 自命题科目均由各招生高校按相关要求自行评卷。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 10 天内,招生高校将自命题科目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 3个工作日 内向报考高校申请复核。高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 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本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 目成绩有差错的,由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 绩核查结果。

十、划线

各招生高校可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提出有关要求;有关招生高校设置专业加试的,可研究设置加试合格标准。划线原则或合格标准的确定原则应提前公布,具体分数线应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在考试结束后划定并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须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4 月上旬须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按照附件 2 相关 规定执行。

 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 5 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 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招生高校可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招生高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 由各招生高校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 7 日。各高校不得提前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

 四)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 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高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籍学历管理

本专科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专科阶段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及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本科高校 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一致。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 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本科高校应为专升本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 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三、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并发布 2025 年普通高 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各环节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教育厅学生处陈衡、易明明,0731 - 84715492;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李欣桥,0731  88090230

 三)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  1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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