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更好调动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申报条件
1、全班同学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热情高,集体观念强,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学较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2、团支部、班委会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较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班干部以身作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班里的不良倾向,引导同学奋发向上。
3、全班同学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集体观念强,形成团结向上的班风和勤奋好学的学风,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学年考试不及格率低于20%或全班学习成绩排在本系本年级前列。班级各项活动获奖较多。
4、经常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大多数同学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5、班集体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班级没有出现下列情况:
(1)学年度当中班级无群体性违纪事件。
(2)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班级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较差,在院(系)卫生检查中受通报批评。
7、班级年度巩固率达90%以上,学费年度收缴率高于95%。
二、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工作在每年9月份第二周进行。
2、评选程序:班级申报——填写申报表——系里推荐——学生工作处评审——学院批准。
3、评选比例:按在院教学班级的10%评选。
4、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评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如实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1000字左右的先进班集体的事迹材料(要求打印)。
(3)该学年度上、下学期全班学生考试成绩一览表,加盖系公章。
三、奖励办法
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励班费200元,并奖励该班主任100元。典型班级先进事迹在全院进行广泛宣传。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2007年8月4日起施行,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