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督导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12024-11-11党政办公室
邵职院委字﹝2024﹞21号
关于印发《督导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督导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印发
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2024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推动学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 长
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组织人事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务科研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质量监控处处长、转岗分流的副处级干部、特聘专家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办公室,设在质量监控处,由质量监控处处长兼任主任,负责督导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督导职责
督导员由学院委派,履行督管、督学、督教等职责。
1.要求被督导部门、个人提供与督导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2.对被督导部门、个人进行现场督导;
3.向被督导部门、个人反馈工作建议,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4.受理被督导部门、个人的复查意见;
5.向院党委、行政汇报督导工作情况;
6.在全院通报督导结果。
三、督导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督导,讲实情、说实话、出实招、收实效。
(二)服务性原则。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心系学院发展,尽可能及时为被督导部门提供服务和支持。
(三)指导性原则。指导被督导部门认真学习、正确履职,做到参谋不决策、帮忙不添乱、配合不替代。
(四)研究性原则。深入基层,主动思考和研究问题,提出新思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注重实效原则。以过程为导向,及时诊断、督促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六)跟踪督查原则。瞄准短板弱项,跟踪整改进度,挂图作战,逐一清零。
四、督导内容
(一)党建督导
1.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3.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落实情况;
4.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
5.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的制定、落实情况;
6.“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及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7.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8.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运行情况,党员积分制的落实情况;
9.党员发展和教育培训情况;
10.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
11.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清廉学校建设情况;
12.其他情况。
(二)行政督导
1.党委会、院务会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
3.学院规章制度、工作要点、年度计划、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4.学院中心(重点)工作和各部门、个人本职工作落实情况;
5.各部门教职工作风、纪律情况;
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进度、实施情况;
7.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参与情况;
8.各部门月计划、月总结制定与执行情况;
9.其他情况。
(三)教学督导
1.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全面检查、调查研究、质量评估,为全院教学工作提供指导。
2.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分析、评估及反馈。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或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反馈,确保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得以执行。
3.有重点地开展督导和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并研究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与咨询,汇总督导反馈信息,研究并提出整改建议。
4.有重点地听课评课,充分发挥资深教学专家作用,促进全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5.设计教学督导项目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教学督导、教学评估、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6.学习借鉴其他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先进经验,改进督导方法。
7.其他情况。
(四)其他专项督导
依据学校重点工作部署,就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五、督导程序与方式
(一)督导程序
1.制定督导方案;
2.组织被督导部门负责人召开督导工作会议,明确督导内容和工作纪律;
3.在规定时间内,被督导部门按照督导工作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做专门汇报;
4.现场督导;
5.撰写督导工作报告;
6.向院党委、行政汇报督导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7.向被督导部门、个人反馈督导结果。
(二)督导方式
采取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专项督导为重点。主要督导方式有:
1.听取情况汇报、听课评课;
2.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3.召开座谈会;
4.个别访谈;
5.问卷调查;
6.现场测试;
7.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8.明查暗访、随机抽查。
六、督导结果评价及运用
(一)督导评价档次
根据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被督导部门重视程度等,确定督导评价档次。督导评价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价标准和具体分值由督导工作组根据督查的内容分别设置,其中优秀分值为90分(含90分)以上,良好80分(含80分)—90分(不含90分),合格70分(含70分)—80分(不含80分),7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二)结果运用
督导不合格的,在年终质量管理考评总分中每次扣1分;督导为优秀的,在年终质量管理考评总分中每次加0.5分(不超过2分)。被督导部门不积极配合督导,不按时上交督导材料,不重视整改落实的,一次扣年终质量管理考评总分2分。两次以上督导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优评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部门或个人,移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七、督导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反映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不准隐瞒事实真相。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履行职责;树立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督导工作质量,不准降低工作标准、变通工作程序、影响工作实效。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督导资料,不在公共场合谈论督导工作中的敏感事项,不准提前透露督导评价结果。
(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按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准无故请假、缺席。
(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从严要求自己,严禁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中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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