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18





邵职院字﹝20244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2024年10月修订

 

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课程重修管理,规范操作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重修对象

(一)课程补考或缓考考试后仍不及格者;

(二)课程考试旷考、缺考者;

(三)课程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四)课程考试违规者;

(五)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六)军训课、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含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不及格者;

(七)学生因转专业、转学、退役复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未能及时修读的课程,但根据其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所在院(系)认定其必须修读的(即补修),按课程重修对待;

(八)对已修合格课程成绩不满意者;

(九)因其他原因重修者。

第二条 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三种:编班重修、跟班重修、自学重修。在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

(一)编班重修。公共基础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达45人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达30 人以上者,一般利用双休日或课余时间统一编班重修,学时数为原课程学时的50%左右。公共基础课由教务科研处统一负责编班、下达教学任务、相关教学部门安排课表、落实考试,报教务科研处备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开课系(院)负责编班、落实教学任务、课表和考试,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二)插班重修。对不够编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或相近专业)的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随班参加考试。

(三)自学重修。 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若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因教学计划调整,下一年级不开设此课程,或受学年限制等原因而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自学重修。重修期间,学生必须进入班级云班课或智慧职教平台自主学习,线上自主学习成绩合格后,经考试前二级学院(部)签字认可,便准与参加经重修考核,且与低年级同时、同卷考试。

第三条  重修费收取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586号)精神,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分、总学时及学费总额,核定各专业重修费用,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四年制本科班均按每学分50元标准收取重修费。

第四条 课程重修办理程序

(一)每学期开学第2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统计出重修学生和课程名称,并报教务科研处

(二)每学期开学第3周,由教务科研处二级学院(部)向学生公布该学期有条件重修的课程名称、学分、重修方式,并通知重修学生本人确认重修的课程并报名选课,同时填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批。

(三)每学期开学第4周内作为重修学生集中办理缴纳重修费时间。各二级学院(部)将本二级学院(部)学生的《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和《课程重修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教务科研处,并通知学生按规定缴费。

(四)教务科研处二级学院(部)报送的《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和《课程重修情况统计表》等办理学生课程重修证,学生凭重修证上课和参加考核。未办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不能参加重修考核。

(五)教务科研处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根据重修学生的数量和课程门数,向开课二级学院(部)下达重修课程任务书,各开课二级学院(部)根据任务书要求,落实任课教师并通知其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第五条  重修课程的考核

(一)编班重修和自学重修的课程考核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并与正常考试同等要求。

(二)插班重修学生的考核随听课班进行,若重修课程与其它所学课程在考核安排上出现冲突,学生应事先向教务科研处申请缓考,经教务科研处批准后,可参加下一学期初的正常补考。

(三)对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学校提供多次重修机会,学生不及时参加重修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机会。由此造成重修课程积压过多,责任由学生自负。当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一定数量时,应按《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第七章 学业警示与退学》有关条款处理。

第六条 重修成绩的记载

(一)因考核不合格获准重修者,参加重修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按实际成绩记载,并标注"重修"字样,绩点记零;经批准同意缓考(参加下一学期正常补考)考核合格,重修成绩一律以60分或及格记。

(二)因被取消考核资格、旷考、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获准重修者,重修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重修成绩只记载60分或及格,并标注"重修"字样,绩点记零。

(三)重修成绩填写在学生原所在班级。第二次及以后重修合格者成绩一律以60分或及格记。

(四)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按要求录入教务系统,成绩报送办法与其他课程相同。

第七条 承担重修教学的教师职责

(一)认真对待重修课教学任务,以优良的教风培养学生的学风。

(二)激励、督促重修学生奋发向上,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

(三)按要求制订重修课程教学辅导授课计划及教案,根据教材,以精讲为主,加强辅导。

(四)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讲解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自2024年1016日起执行。


附件: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2.课程重修情况统计表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18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1018日印发

 附件1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属二级学院


专业

年级

学制


课程名称


开课学年学期

________至________学年  第____________学期

初修课程分数


学生所属班级


申请重修方式(可多选)

¨编班重修       ¨跟班重修       ¨自学重修

申请重修理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意见及拟安排学习方式




部门公章:            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科研处

意见



部门公章:            业务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课程重修情况统计表

二级学院(部)(盖章):                                                              年    月    日  

学号

学生姓名

班级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

方式

重修课程名称

初修课程时间

初修课程分数

重修方式安排

重修课程时间

备注




































































































                                                                                 报表人:



行政文件20240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docx227K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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