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我院召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及“湖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院党委书记董康明指出:要按照省、市委、省教育工委关于两个专项整治以及省教育工委关于湖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明确重点对象、确定重点任务,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院纪委书记申金阳主持会议并作专题讲话,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党总支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要结合学院实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明确重点对象。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主动自查和督查督办、发现问题与查处案件、纠正问题与整章建制相结合。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执纪问责。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为我院有关部门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教职工、学生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教职工、学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中职学生免学费、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惠民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二是整治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三是整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在服务、发展党员、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活动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整治任务包括: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纪律审查、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发现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违规选人用人、违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违规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办学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制度建设不健全、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等十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院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作为专项整治和纪律审查的重点。
董康明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推动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担子担起来。要求各位领导及各部门: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以党总支为单位抓紧抓实,明确整治重点对象与重点任务,确保不出大问题,不要顶风作案。三是强化规矩意识,管好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增强自觉性,做到自觉遵守、自觉服从。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