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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馆 须 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8-08-28  |  编辑:图书馆

一、新生入学后即可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电子借书证,教职员工可随时到图书馆办理电子借书证,凭本人借书证方可借阅书刊。

二、爱护书刊资料及图书馆设施。

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室借阅规则。

1. 电子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 电子借书证应妥为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借书处登记挂失,并到采编室补办电子借书证。登记挂失前被他人冒借的图书一律由原执证人负责。

3. 借阅书刊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损、残、缺等情况,须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

4. 遗失、污损、盗窃图书,按本馆图书借阅制度处理。

四、讲文明礼貌,禁止穿背心、拖鞋入馆;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不在墙壁、桌椅上涂抹、刻画;不得在馆内吸烟;保持安静环境。

五、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将电子借书证交回图书馆,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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