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平台采集与传统采集相结合。
主要办学数据通过数据平台采集,在“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院校端)”(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和“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2025版)”(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两个平台上进行,两个平台间通过数据批量导入导出保存同步。
相关数据、补充或修订数据采取传统采集,以数据表形式报送。质量监控处汇总、审核后,导入省级平台、国家平台。
二、数据截止时间
(一)财务数据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其它数据
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三、数据采集时间与流程
(一)初次采集
2025年9月2日—10月11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按照2025年最新数据表填报格式采集各类数据。
1.平台直报。二级学院(部)根据教育部数据平台操作要求和数据内涵,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平台上直接填报(也可以先填好Excel表格,再导入平台)。
2.传统报表。各部门安排专人直接填写Excel表格,上报质量监控处。质量监控处汇总各类数据表。
(二)补充采集
2025年10月11日—10月24日。质量监控处根据初次采集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清理、纠错和补充等。
(三)数据上报
2025年10月25日—10月31日。质量监控处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经学院审批后,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省级平台、国家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平台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办学情况、编制质量年度报告、开展办学能力评估的基础,也是重大项目遴选推荐和绩效监测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深刻认识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平台数据作为编制规划、重大决策、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将其作为办学能力评估、“双高”项目建设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并提供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认真学习
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最新政策和法规,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认真学习《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熟悉办学能力评价指标。
(二)及时报送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科学安排,加强监督管理,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及时上报数据。
(三)提高质量
要不断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做到信息数据原始、准确、规范、完整。要充分体现一年来学校“双高”建设、“五金”建设、办学条件达标等工作的成果,确保标志性成果无遗漏。
(四)加强沟通
数据关联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数据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质量监控处,联系人:黄熙涵。
质量监控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