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为做好全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以下简称教学名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在全院范围内征集推荐对象,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院在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全院推荐1人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2021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高层次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4.普通高等学校人选应注重向思政课教师倾斜。
四、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加盖部门公章的申请书于5月12日下午17:30之前,报送组织人事处张扬处。经学院遴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