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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规定

发布时间:日期:2018-05-04    |    编辑: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同志福利及慰问暂行规定

 

根据湘人险[1989]58号文件要求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落实院党委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进一步规范离退休职工福利及慰问工作,特制定此规定。

一、离退休职工福利

1.每年教师节、重阳节分别发放300/人的节日补贴,春节慰问费由院党委当年研究决定。

2.生日补贴100元,整寿(708090100岁等)生日补贴300元。

二、住院慰问标准及享受人员范围

1.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期间,本人或所属支部将生病住院信息告知离退休工作处,在邵阳市区住院由离退休工作处代表学院至病房慰问,在外地医院住院的通过电话慰问。凡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住院的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100元(离休职工200元)

2.享受人员范围为我院离退休正式职工,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看望慰问一次。

 

            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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